大哀經卷第四

    西晉月氏三藏竺法護譯

  了三世品第十一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別知當來過去今現在諸所行業所在因緣處所報應。云何別知。於是如來悉解過去所可作者。諸善報應若不善事。當來所作善不善事。報應之方。現在所作亦復如是。當來之世。兩當所作殃舋功德。當悉分野如來悉知。當來所作與眾殊特。當來所作方損耗者。當來所作有增益者。如來悉知。假使現在所立造業而有增益。於當來世而復損耗。如來悉知。設於現業如有損耗。復於當來亦復折減。如來悉知。若於現在有所增益。於當來事亦復增益。如來悉知。若於過去修習瑕疵卑賤之業。於當來世又習微妙正士之業。如來悉知。其所行者。因薄少功報以大德。或行大業殊異之德。致超異功不可稱載。或以聲聞之故而有施與。或緣覺故。或佛道故。因其施與。如來悉知。若於現在所遭苦痛若過安隱。若現作安或現得苦。或現在作惡。尋遭惱患。或現作惡未來致樂。或現作善輒獲安報。如來悉知。一切眾生過去當來今現在。罪福因緣所致報應。此皆如審而無有異。罪福之應亦無殊別。如來悉知。以知之故。則為如本而為說法。是為如來第二之業。佛於是頌曰

 如來曉因緣  明眼別報應
 三世無罣礙  知眾生所行
 因當報安樂  福趣天世人
 緣其致苦患  安住悉知之
 善惡所造業  因獲其果實
 安住亦了此  如明珠在掌
 或為少事業  所獲無限量
 是廣若薄淺  佛悉知本末
 或為聲聞施  若住緣覺乘
 立於最勝業  安住悉知之
 所因造苦行  或復成安樂
 從樂而獲苦  因復住於業
 或復苦惡行  反成住於樂
 或有行善惡  報以苦勝患
 或從苦致苦  從樂而作樂
 罪福為自然  佛悉知報應
 三世所展轉  眾生因緣報
 佛了以聖慧  不虛無有異 

  大哀經了眾生所品第十二

佛告族姓子。如來曉於眾生他人異種所好不同志學各異。於脫未了悉知如審。云何知之。或時有人住於貪欲志好恚脫。或復有人住於瞋恚因貪欲脫。或復有人住於愚戇信欲恚脫。如來悉知。或復有人住於善德好不善脫。或復有人住於不善志信善道。如來悉知。或復有人。專精下劣信微妙脫。如來悉知或復有人。專精微妙志好解脫。或復志好專精下劣。住於殊特超異之誼。或復住在殊特專精。墮在下劣所可好信。永在邪業不決了界。或復信樂在不決定成於正業。或有好樂向正定門而得解脫。如來悉知。或有信樂當度欲界。或因信樂得度色界。或有好信超于三界。或從信喜耗減緣致殊特。或好殊特致於損耗。如來悉知。所可生處其色若干。財業各異所受不同。所信樂致頂相。或得住限。如來悉知。如其心所知輒為說法令斯得解。是為如來第三之業。佛於是頌曰

 世間志不同  意所好各異
 志操不可限  佛悉知無際
 佛知志所趣  或之於信樂
 住欲瞋恚貪  或住怒愚戇
 或住癡而欲  住於善不善
 所行特不特  安住悉知之
 因下劣微妙  志性好幽玄
 或從殊異業  專精信解脫
 或從信下劣  因致上微妙
 或從超殊行  便獲下勝智
 猶邪不決了  從不了正受
 好信度三界  佛知志所樂
 所生色若干  其在中各異
 從頂異發相  因信得解脫
 三界諸眾生  佛悉知說法
 隨其應得受  是為十力業 

  大哀經號眾種類品第十三

佛告族姓子。如來悉知世間眾類若干種形不可計身。云何知之。其身所為積於罪舋。如來悉知。若以其身積累功德。如來悉知。若以其身種于穢惡。致無擁護不獲濟界。如來悉知。又如來者悉知境界眼界色界眼色識界。了其本末根源所起。云何知之。其內則空於外亦空。內外亦空。耳鼻口身意亦復如是。意法識一切諸界。了其本末所從出也。云何知之。內空外空內外皆空。地種水種火種風種亦復悉空。云何知之。了如虛空是故知之。亦知欲界色界及無色界。云何知之。知從想念而致注此有為界無為界。知有為界無行為想。知無為界不以非行而造想矣。知塵勞界因從客塵致欲之相。知瞋恨界其本清淨鮮潔為相。知於行界從不順念無明為相。知泥洹界因從順念顯明為相。世間眾人身所猗界。為如是也。所可住界所催迫。因界現儀。專精其界。從志性界。因界而住。由界而生。如來悉知。隨其所知而應說法。是為第四之業。佛於是頌曰

 其人中師子  皆曉了諸界
 於斯世間人  從身之所行
 其界所興起  廣普不可限
 安住一切智  根源所從出
 罪福所從生  諸身所因出
 由緣所可歸  及身之所生
 由是界所立  因得脫諸種
 咸知如是身  最勝為大聖
 眼種亦如是  色種并意種
 最勝悉知空  本淨無憂慼
 耳鼻亦如斯  舌種及身界
 其意法諸種  當知悉為空
 地水火風種  此諸界適等
 其人中師子  等解如虛空
 欲界亦如此  色無色界然
 別知是諸界  因思想成立
 佛知因客相  起欲為自然
 安住解瞋恚  亦復為本淨
 分別覺於此  諸行及無行
 又復計泥洹  則無有三想
 所因界出相  猶從不解明
 一切所因出  如巧師合散
 是世身無數  其形為若干
 佛僉曉了知  不自念我知
 猶如於虛空  十方無邊際
 其人中師子  普知諸境界
 彼最勝聖慧  極上無崖底
 眾人所不及  不能知涯際
 是為第四誼  聖人離垢穢
 善明識諸界  因開化眾生
 以律啟悟意  所作罪福業
 不復起瞋恚  其志悉有別 

  大哀經曉眾生根本品第十四

佛告族姓子。如來悉能曉了他人眾生諸根精進。云何曉了。知於眾生軟劣根者若中間。亦復有人諸根通利。若殊特根若下劣根。所因其根緣猗思想。其根本際而興情故。從瞋恚際起愚癡原。如來皆知諸根想念為何等類。雜碎之穢起婬怒癡。如來至真。亦悉知此諸根想念為何等類。其婬怒癡因緣諸根。而有所為。從不善緣而有此根。或從無智而有此根。或從諸念而有此根。如來悉知。又復如來知眼諸根。耳鼻身口意亦復如是。男根女根。命根樂根。苦根歡根。恐根觀根。信根進根。意根定根。慧根無異根。所當知根悉知此根。其根所由眼根因緣。耳根所住。鼻口身諸所根本。有所立處如來悉知。因耳之緣而有鼻根之所立處。從鼻因緣有立舌根。從舌因緣而立身根。從身因緣立於眼根。如來悉知。何所眾生因從施根而致應戒。如來悉知。此等諸根增減進退。各為分別演布施事。或有眾生因從戒根而行布施應戒。如來則為演戒本末。或有眾生從忍辱根而應精進。如來即為演忍本末。或有眾生從精進根而應忍辱。如來則為演其精進之本末也。或有眾生因一心根而應智慧。如來則為分別禪思。或有眾生從智慧根而應一心。如來則為分別解說諸根增減進退之原。宣暢智慧根力覺意。八由正路三十七品。亦復如是。具足周審演其本末靡不究暢。各為一切而令判了。或有眾生從聲聞根學緣覺乘。如來知根演聲聞乘。或復有人從緣覺根學聲聞乘。佛知此等諸根所趣。則為解說緣覺之乘。或有眾生從大乘根學於聲聞緣覺之乘。如來悉知此等諸根之所歸趣。而為斑宣大乘之業。或有眾生各緣異根而學大乘。如來悉知此等諸根各各別異。則為解說。無修行根眾生之徒。不能修根不應法器。如來見此不應器者。因令學觀。或人修學根順應器。如來睹之懷來應器。則以慇懃為說經道。如是族姓子。如來悉知。一切眾生他人身根及其異身。諸根所趣所念不同識其本末。若不念者。曉知諸根從其比類。知諸人根志操所應因緣所為而可化者。方便從誼坐起經行進退之誼。咸達其根。如來悉暢靡所不通而為宣經。是為如來第五之業。佛於是頌曰

 知根廣無極  了眾生志性
 其根為何類  最勝悉知行
 下劣中上妙  諸根佛所知
 無等倫如是  從所應解意
 其際欲惡塵  其根若薄尟
 若復性卒暴  假使懷麤獷
 勝知之何因  曉了其本末
 其不善無別  所依當解脫
 從眼意男女  亦復曉眼根
 苦樂及歡悅  何從致憂惱
 所因觀義道  精進意慧定
 及知他餘事  意勇復如是
 眼因緣耳處  成致鼻耳舌
 因身至因緣  得興立眼耳
 施根志戒禁  為說布施事
 戒根學布施  為說戒法誼
 忍根現精進  為演忍辱事
 精進現忍辱  為宣精進事
 從智根致禪  為人說智慧
 從精進致忍  為人說勤力
 從禪根致慧  為人說禪思
 從慧根致禪  為人說聖智
 其聲聞乘根  而至於緣覺
 最勝演聲聞  為捨緣覺義
 若志緣覺行  學習聲聞行
 佛便捨聲聞  為講緣覺事
 其根在尊業  斯人學下劣
 佛說度無極  分別捨緣覺
 見處處有行  勝觀為分別
 降以純熟根  十力為解說
 眾人以何緣  諸根所應行
 知其志性趣  報應之所為
 從其盡諸根  如坐成實本
 自以智慧明  是世尊分別 

  大哀經普遊品第十五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皆知。普由一切靡所不達。密如有知。云何知之。眾生必救於真諦界。知眾生界或在邪業矣。悉復分別此群生界。必定不定處於邪事報應之力。彼亦如是。其眾生界必在決定。前世宿命報應之果致此功勳。明識精勤諸根通利應當被訓。如來則為廣說經典。此等之類。於賢聖說當為應器。如來則觀宿本緣跡。尋為如應為演經道。眾生之界在不決定。存因緣力為教授相。宜以戒度尋為訓誨。如應禁戒不得解脫。不致濟度。如來則為誘入無本。因緣報應病與藥。若從如來聽聞經典。奉順道教便致德果。諸佛世尊由此等故興出世間。眾生沒溺永在邪業未立德本。意劣弱顏不為應器。如來至真為講經道。其不應器令得解脫如來睹此不應器者觀察護之。以是之故菩薩大士被弘誓鎧而救濟之。又復如來則以三事了貪欲者。世尊。或以貪欲人故而興出矣。又以貪欲而見繫縛。欲令出家故興出矣。或以宿命貪吝緣故。而為興出。又知瞋恚復有三事。或以瞋恚而見繫縛。思想之故。故興出世。或有所願不具足故。故興出世。或有宿世陰蓋所纏故。故興出世知其愚戇當有三事。或有愚戇行無明事。或有貪見身故。或有沈吟之故。如來悉知。又如來知則以苦行了本神通。諸根明者因從苦行加痛致神通。懦劣根者。以安隱行速成神通。根通利者。以勤苦行成神通定。懦劣根者。亦因加痛而致神通。以捨因緣行於調和。了別神通。不信於道而不休息。當本加杖令成神通。佛悉知之。心性不和其行促暴。知疾可化令致神通。使無暗冥而歡喜悅。或有行者。因集道力使具足成。如來所知不復勤學。或有所行從修道力而具足成。不因集力。或有所行。不因集力不行道力。而具足成。或有所行從合集力。亦行道力而具足成。如來悉知。或有所行志性和雅其行不應。如來悉知。或有所行應機成就性不和雅。或有所行性不和雅所行不成。或有所行志性和雅所應成就。如來悉知。或有所行其身清淨心口不淨。或有所行口言清淨身心不淨。或有所行身口心淨。或有所行其身口心俱不清淨。如來悉知。如是之類所可行者。因緣報應所可依倚所從出生一切眾生之所行者。如來悉知。慧無損耗普達悉見是為如來第六之業。佛於是頌曰

 其有因行者  如往悉知之
 決定之種類  識別眾生界
 其不決定者  所行動虛偽
 不應器如是  隨邪見之業
 其貪欲行者  則有三因緣
 瞋恚行復三  愚戇亦如是
 斯塵欲之界  無量雜種類
 世尊悉知之  所行因緣應
 所行勤苦事  謂意聰達者
 其懦劣之根  亦復當如是
 諸根通利者  因行安隱來
 世吼悉護知  如是等無異
 而行調和者  而住寂清淨
 則以因此故  速得致清淨
 亦疾成其行  究竟道調和
 亦復加疾使  寂然尋歡悅
 合集諸所行  積累其功德
 或不以行道  而達於道慧
 或有從行道  而獲於成就
 俱知其二事  從殊特行成
 或有修行者  志性而和調
 或有應所行  而不順應行
 有大人之行  兩事俱清淨
 佛普見一切  無所不曉了
 或有人作行  其身修清淨
 其所言心念  而不能清淨
 或復有修己  身口行清淨
 其心之所為  未曾行清淨
 或有在世間  身口心清淨
 眾生之所行  佛皆見普達
 或有能成就  或不能究竟
 是為安住佛  第六所了業 

  大哀經一心定意品第十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知其一心脫門定意正受之業。塵勞瞋恚之所從發。審如有知。云何知之。眾生塵欲之所繫縛。所因報應而致此緣。當復何緣而致清淨。如來悉知。何謂緣報。何謂事業。從不慎念而致緣報。從無明事眾生之類而致欲塵。從無明事而致行矣。從行致識。從識致名色。從名色致六入。從六入致所更。從更致痛。從痛致愛。從愛致受。從受致有。從有致生。從生致老。從老致塵欲。為報應因致事業。因見致愛。從結愛處。是為緣報。是為事業。緣致愛欲塵勞之縛。彼復何謂緣報。云何事業令其眾生致於清淨。有二報應及十二事。眾生因此而致清淨。何謂為二。一曰因從他人聞柔順誼。二曰內自己身如應念法。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而一其心專志學問心不憒亂。二曰曉了方便寂然之誼觀察其源。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知無所來發動所起。二曰知無有來亦無所至。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觀無所生本無處所。二曰致於滅度[一/旦]然寂靜。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其行成就無有不辦。二曰明慧之事造其正證。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志修道法順入脫門。二曰其本清淨至度知見。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至滅盡慧而無所著。二曰無所生慧常無所猗。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則以至誠而致道德。二曰常以審實獲於成就。是二報應及二業清淨眾生。如來悉知。又塵勞結方便無量。清淨方便亦復無限。又其塵勞而致清淨。便近成就因審觀故。又淨方便。隨塵勞行而漸近法。攝其慢者。如來聖慧悉達知此拔其因緣。此族姓子。如來之慧寂然於欲澹泊。諸惡不善之法。興行俱念忽靜安隱。行第一禪以能一心。住寂滅界靜然正受。從第一禪起修八解門反覆逆順而修正受。所見皆知三昧正受。顯示平等又現定意。如來三昧無所畏難無能壞者。如來三昧無有因緣不從方便。如來常定一心不忘。於諸三昧最為上尊。常住一定普見一切三昧正受。其心不退未嘗增減。其所顯現無有不定。如來三昧初無所生。無能觀察。聲聞緣覺所不能及。過諸菩薩及正真覺。如來三昧無能越者。卓然殊絕巍巍無量。一切眾生所不能知。如來之慧[一/旦]然無際。無窮無極無可為喻。以權方便開化聲聞令得定意。如來悉知。了諸緣覺菩薩行事。隨其應時而教誨之。是為如來第七之業。佛於是頌曰

 眾生因緣事  其塵勞愛欲
 自在悉知之  其慧無崖底
 如其行清淨  及復不清淨
 佛大慧自在  悉能曉了此
 不慎念報應  因緣生明慧
 事業無明行  及其所造作
 識名色如是  其本情六根
 世尊悉達之  因緣所事業
 其緣勞塵欲  所貪諸所作
 睹見其因緣  事業於欲行
 思想所縛結  因是為緣起
 眾人所住處  從是致因緣
 眾人所誓願  則有二因緣
 因從人聽者  慎省受其言
 內已如應念  觀諸法悉空
 彼人致解脫  生死之江海
 寂然而觀察  精勤蠲除二
 思惟而睹之  無來無有去
 稱量省其源  無生亦無終
 彼寂滅入道  爾乃為清淨
 常住於正行  慧者修行三
 其無放逸者  遵崇三脫門
 成於滅盡慧  至誠逮無生
 是緣報事業  清淨興上願
 最勝一心知  常三昧正受
 逮成於寂滅  意勇復起立
 觀察而思惟  一切諸逆順
 其佛大法王  八解門正受
 則以一定意  致無量億定
 無等倫悉見  其行而普平
 其心定所行  道法無窮極
 由是之行故  勝心無所定
 若聲聞緣覺  定意亦如是
 諸菩薩若茲  若干種定意
 安住之意定  皆超越其上
 如來所修業  隨時慧教化 

大哀經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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