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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乘宗要論

應用的佛法)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九年六月在廣州講經會──

 

第一章 世間各教各學的批判

第二章 佛乘與人世的關係

第三章 佛教與中華民國的關係

第四章 佛教流傳於人世的現在將來

 

本論下篇  應用的佛法

 

純正的佛法單說佛法之自身,而未及其與人世之關係如何。此則就佛法應化世間隨順人心,變遷流轉種種不同而明其功用,故謂之應用的佛法。說分四章。

 

第一章  世間各教各學的批判

 

教謂宗教,學謂學派。茲說應用的佛法則必與世間各宗教學派有關,故本章先從佛法以觀察世間各教各學,而略為批判。

 

第一節  略敘已經批判者

 

前於道學論衡中已經批判者,茲略明如下:

 

一、純正哲學

 

純正哲學即所謂形而上學,欲於宇宙現相之本體而認識之說明之之哲學也。此種哲學在歐西流傳者,有一元論、二元論、唯物論、唯心論等(參閱道學論衡中之哲學正觀)。

 

二、應用哲學

 

專就人事應用上立說,故稱之為應用哲學(參閱道學論衡中之教育新見)。

 

三、天神教

 

天神教即一神教,如耶、如回、如天主、如婆羅門皆是(參閱道學論衡中之破神執論)。

 

四、進化論

 

由科學結果而建立之哲學,且趨向於進化者,故稱之為進化論(參閱道學論衡中之訂天演宗)。

 

第二節  略出今應批判者

 

上節所列均已批判者,本節則略出今應批判而未批判者。然而古今中西宗教學派極其汛廣,一一列舉亦所未能,僅擇其可代表一般者數種,從佛學上觀察而論列之耳。茲請先明近代科學與小乘佛法之關係。

 

第三節  近代科學與小乘學

 

十九二十世紀,乃世人最豔稱之科學時代。科學雖發源於歐洲,然而返觀三四百年以前歐洲學術思想幾為耶教所壟斷。厥後新教倡立反對舊教,於此時期宗教上失其壟斷之力,而學術思想一變,科學始相應崛起。其一派、則考察希臘古學而昌明之,是為文學哲學之本;其又一派、就現在自然萬有以觀察之,而為科學之源。二者致力之處各有不同,而精神上則均與耶教相反對。如科學最重因果律,耶教則謂一切萬有皆神所造,是種迷執固與科學絕不相容也。

 

科學之要點有三,一、重因果:謂萬有現相不離因果,有多因而成一果者,有因變化而成別果之類,依是說明萬有而得「絕無無因之果」之斷定,因果律既成而耶教之神執破矣。二、重經驗:謂考察萬有之現相非憑理想,必有根識上之直感,又須經過實驗始成為科學之法則,故新舊約諸書絕非所信。三、重分析:萬有現相,必就各方觀察之以求其實在,如一物體可存五十年者,初則分年觀察此物逐年之存在當為何相,如是由年分月、由月分日分時、乃至最短之分秒忽釐而察其變,此為時間之分析;又此物之體析為若干部若干分而察其組合為何如(如物質之原質、生理之細胞),此為空間之分析。科學依斯三者,其結論則頗知萬有皆為連續(時間觀察)和合(空間觀察)之二假相,科學之概略如此。

 

小乘佛法亦與科學大致相同。蓋小乘始則建立正因果以破一切神教,說明世人有共業別業為因,故有依報正報為果,因果之義既彰而婆羅門大梵天等神教均破。繼則觀察宇宙萬有,近反身心、遠窮世界,大而虛空、細而微塵,無不攝於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結果皆屬於假相,所謂和合之假(眾法積聚)、連續之假(剎那生滅)、對待之假(人對非人等)。是故小乘佛法與科學,其觀察同,其結論同,所不同者各有趣向耳。何以故?小乘發心在得解脫,以觀察結果而知萬有之變遷無常、虛假無實故,則求證不生滅之法性而取涅槃。科學發心在利人事之用,亦以觀察結果而知萬有之變遷無常、虛假無實故,則欲以人智操其權力,變化此生滅之假相而為利用。由是言之,小乘之所棄即科學之所取(生滅假相),小乘之所取亦即科學之所棄(不生滅法性),趣向不同,故取捨以異耳。

 

第四節  現代哲學與大乘學

 

實用證驗哲學為美國學者所盛倡,而在中國方面知杜威者眾,權以杜威派名之。此派哲學不求說明萬有本體,惟從人類生活有關者以求解決,換言之即專究人生實用之學也。其立說蓋謂宇宙萬有之本體縱能證明,亦與人類生活無關,而人類之所急者端在生活上之實用而已,此派之致力即在乎是。故今之學者否認之為哲學。況所謂有用無用,非有絕對唯一之標準,即可稱有用者亦必隨時隨地而有變化,斷無恆常之功。如人飢食渴飲,當飢渴時飲食為有用,不飢不渴之時飲食亦可稱無用。然則此派所謂有實用即真理所在,無實用即非真理所在,依於是說而欲否認一切,不知其本身之先無以立也。

 

一、杜威派的實用證驗哲學

 

實用證驗哲學為美國學者所盛倡,而在中國方面知杜威者眾,權以杜威派名之。此派哲學不求說明萬有本體,惟從人類生活有關者以求解決,換言之即專究人生實用之學也。其立說蓋謂宇宙萬有之本體縱能證明,亦與人類生活無關,而人類之所急者端在生活上之實用而已,此派之致力即在乎是。故今之學者否認之為哲學。況所謂有用無用,非有絕對唯一之標準,即可稱有用者亦必隨時隨地而有變化,斷無恆常之功。如人飢食渴飲,當飢渴時飲食為有用,不飢不渴之時飲食亦可稱無用。然則此派所謂有實用即真理所在,無實用即非真理所在,依於是說而欲否認一切,不知其本身之先無以立也。

 

二、歐根的精神生活哲學

 

此為德國哲學。其所重仍在行為生活,非如純正哲學專究宇宙萬有之本體者。但此派於純正哲學之目的亦略有說,其說謂一切生滅變化之中即有不生滅變化者在,謂之精神生命,為世界人生之本元。

 

三、柏格森派的直覺哲學與羅素爾派的析觀哲學

 

柏格森派為法國哲學,以心理為根基,故稱直覺。羅素爾派為英國哲學,以數理為根基,故稱析觀。二派皆破康德、斯賓塞不可知界之語,推進而立其說。斯賓塞之言,略謂事理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宇宙萬有之本體是不可知也,不可知者置而不論。而二氏則謂不可知者,非必絕對的不可知,亦以未得能知之方法故不知耳。如是柏格森立心理上之直覺為方法,羅素爾立數理上之析觀以為方法,要皆在試驗中而未得證實。

 

以上三者,大概可以代表現代哲學。已懸形而上學之目的而未能證,且將古來假名無實之哲學否認之。然於佛法則絕對不能否認,以大乘三界唯識萬法性空之理本在現證,非托空言。世之求達形而上學之目的者,盍一研究之。

 

第五節  現代的宗教迷謬

 

宗教二字、佛法的解釋,則離言說、離思想、離分別之一心真如謂之宗,以言說顯示之真理謂之教。而世俗所謂宗教者異是,其義、或謂一種宗派之教化,或謂為一切人所宗仰之教化,如歐之耶教即謂本教為世人所宗仰之教,故唯本教可稱宗教,其他皆非宗教。且宗教有強制信仰之義,又有超出萬有之上另有一物( 如上帝等) 為一切人不可不宗仰之義,世俗之宗教意義大概如此。雖各宗教亦有偏見真理一隅之處,然依宗教而生之迷謬則不可不明辨之。

 

  鬼靈的迷謬

 

世人言鬼,或稱靈魂、或稱魂魄、或稱鬼神,名雖不同其意則均指人或大小動物死後而不斷滅者是。今請以一鬼字概之。世人於鬼不得正解,即生迷執,而謬說以興。如世人之意,以為人死則為鬼,亦即靈魂脫離軀殼而自立。其生前善者此鬼復得轉生為人,或上天堂昭事上帝,其生前惡者則入地獄受諸苦楚,或轉生為畜類;而畜類死後亦然。此種迷謬無異以鬼為本位,而以世間一切生物皆由「鬼」轉生而來。譬若演劇以優伶為本位,劇場上之種種色色皆優伶之喬裝,喬裝一卸必反其優伶之本來形相(此種謬想以中國人為最,其餘各國亦有之)。充是意之所至,雖謂世界壞時人畜生物均皆死絕,不過皆變之成鬼,可笑孰甚。世之明達之士或倡無鬼之論以反對之。未徵其實故不足以破惑,茲依佛法言:佛法不言靈魂,若隨世間之語以為解說則補特伽羅一語彷彿似之。補特伽羅者、一切有情之業識,死後隨業牽引、流轉生死而不斷滅者,即是此識。但此識絕不如鬼之可以離人物而有獨自存在之身體。故其解釋決與鬼異。至所謂鬼、乃為五趣之一,與天人畜生地獄同居此娑婆世界,有身體、有動作、有生死、有行事、略與人同。然與人共處而吾人不之見者,業報不同故耳。人之不見天神,亦復如是。故鬼可稱轉生為鬼,而不可謂為已死之人,亦不可謂為已死之畜類。故人或有轉生為鬼者,亦如轉生為天神為畜生之類,非必死即為鬼。蓋由業識流轉生死不出五趣耳。若明業識流轉生死之理,則鬼義可明,而鬼本位之迷謬破矣。

 

  數命的迷謬

 

數命、如云天數天命,有一定不變義,有不可改易義,而世之占星拆字算命看相等術,因之以興。一若人之一生,富貴窮通、壽夭生死、以至一舉一動一飲一啄莫非前定,而不可以逃遁。又以可卜可算可推測故,則欲於此不可遁逃之中勉求趨避,由是而生意外之想、徼幸之心,儼認業果之外別有操縱數命之勢力存在。此種迷謬信仰深入世間多數人心(中國最甚各國亦有)。則一切人事可廢,而勤儉慈善均屬無益,唯冀萬一之徼幸,而正因果可以不信。蓋一方認數命已定,一方又欲趨避,推厥原因,或由借神權以惑眾者之所造作,或由不明業果之所誤會。若依佛法所明,人以夙生之業為因而受決定之果報,即誤以業果為數命有限定而操縱者;不知佛說諸法一切唯心,人生夙業亦由心造,既由心造改亦由心。是以人若不覺固必為業果之所縛繫,既能覺知則可以從心改善而銷除惡業,權在自心,非如數命主之於天,正因果之義即在於是。世有信數命者,但使於正因果一究明之則迷謬自破,世道人心實有裨益也。

 

  空定的迷謬

 

宇宙萬有由意識發現(近世催眠術亦可證明此理),因意識之明了分別、故覺其有,無意識時一切皆空。依唯識理於五處無有意識,一、睡極熟時,二、暈絕時,三、無想定,四、無想報,五、滅受想定。空定即為上述之無想定。以世間言、空定之程度甚高,但因世人往往因此而生空執,故不可不辨明之。空定是暫斷意識令其不起,於此定中覺宇宙萬有竟一無所有,即一切皆空。定中真得如是,出定之時,念宇宙萬有之本體我已實證,原是虛空(如道家所謂虛無道體)。如此執著便為迷謬。須知空定能伏第六意識暫令不起,本心未明昧為空晦,著此虛無非為究竟,因意根中之無明煩惱全在故。學者如得此定,當了虛假,不可住著,庶免於過。如執此虛無為本體,於意識忽動萬有重現處取作妙竅,則墮落外道矣。

 

  神仙的迷謬

 

中國人最好神仙,自古已然(外國人亦有,但不如中國人之甚),茲特依據契經略為說明,庶使世人不為無益之勤苦。蓋神通變化謂之神,生命長久謂之仙,如大佛頂首楞嚴經所言之仙趣是。故神仙亦眾生之一,天之下而人之上耳。仙趣因修色陰堅固妄想而得,謂色受想行識五者皆以妄想為本,如人修色陰堅固妄想以為因中之業,則其成功可得仙果。其生命雖較人類業報為長久,較諸欲界之天已屬不及,復況色無色天,況復超出三界之果。故神仙亦隨業受報未得解脫,仍有生死,雖壽至萬歲業盡則在輪迴中。如人以此為究竟即屬迷謬,不可不知。

 

第二章  佛乘與人世的關係

 

上章既於世間各教各學略加批判,茲請觀察佛法流行於世其利益關係為如何,然後知佛乘之可大可貴,非如世間其餘宗教學術僅為有關於人世之行為生活,而猶不免於猥雜疵謬者比也。

 

第一節  佛乘與法界一切眾生

 

須知佛乘之義在使法界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本不限於人類。如言宗教為多人宗仰之義,則其範圍僅限於人。若從法界眾生觀之,唯佛法為能普遍隨類應化妙用無窮,為法界眾生之所歸依,故知佛乘為法界真正宗教。佛乘之義,既普遍十法界,僅就人間世以觀察之,所見亦小矣,雖然,在人言人復何傷。

 

第二節  在人間現證於佛乘之利益

 

茲就人間世說可以現證於佛乘之利益者,非謂神奇變化可以致利。蓋神通變化,妖魔鬼怪亦善能之,不必上求於佛法。今所說之利益,謂人依此正法心身修行,上智利根之人則可銷疑惑、去怖畏、而得心地清明意志強固;不為世界一切理論事變之所迷亂、動搖、牽引、煩擾,有真快樂。且可以自所修者,依於慈悲、發為方便,以利他人,如此則在世與出世無異矣。其次、雖非上智亦可尊信佛法,所謂因信生解、因解起行、依正理之因果修行人天十善,亦得心地安樂,仰不愧、俯不怍,而為人中賢聖。夫人世功名聖賢為最,而修行十善在佛乘本非甚高,而現前所得之利益已如是,則佛法與人世之關係豈淺鮮哉。蓋其利益之高尚者,為各教各學之所不能有,其淺易者、乃能統各教各學之所長也。

 

第三節  佛乘與人天善法

 

茲所說者係佛乘與人世關係。何故須說天乘善法?須知人是業果,隨業受報本乎一心,可以為人亦可以生天類,且可以成菩薩乃至成佛。況古今聖賢雖同是人類,而其行為必不止於人乘善法。如孔子之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孟子之四十不動心,其誠於中者如此,故其本因地已超乎人類之上。即今西歐哲學亦有「超人」之語。可知同是人類之中而有常人、善人、君子、聖賢之不同。故今兼說天乘善法,實非遠離人類故作高談,且人天乘善法僅佛乘之初階耳。

 

  人乘善法

 

人乘善法首在修行十戒,繼則修行十施,十戒須能生忍,十施須能正勤。十戒者、人有十惡業須當戒之,故云十戒。一、殺,二、盜,三、邪淫,為身之三惡業,四、惡口,五、兩舌,六、妄言,七、綺語,為口之四惡業,八、貪,九、瞋,十、癡,為意之三惡業,戒之使無,謂之十戒。戒之之道,在能生忍,生忍者、於生活上能忍耐也。蓋人不隨生活習慣起貪造惡,而能安順於理,即為安分守己,縱使分內有苦以能忍故十惡不作,而戒行以備,此為一己之根本。根本既立,繼行十施以利人。十施者、即由十戒增進一步,譬如戒殺僅謂不殺,施則不但不殺而且救他之生。又如不但不盜而且以財與人,不但不邪淫而且化人以禮,以下類推。惟修行十施須知正勤,正勤者、謂合於正理之勤勞,不為無益之辛苦耳。

 

  天乘善法

 

天乘善法首在修行十定。十定通於三界,謂欲界二、色界四、無色界四。如下:

 

    ┌一、薄欲定─┐

    │二、未到定─┴───────上二、欲界定

    │三、離生喜樂定────初禪┐

    │四、定生喜樂定────二禪┼上四、色界定

十定┤五、離喜妙樂定────三禪┤

    │六、捨念清淨定────四禪┘

    │七、空無邊處定──────┐

    │八、識無邊處定──────┼上四、無色界定

    │九、無所有處定──────┤

    └十、非非想處定──────┘

 

修行十定須法忍以為助行,謂不為色聲香味觸等五塵之所煩擾牽引,心無動故。如是而有十捨,捨、謂捨離,不自滿足故,譬如捨五欲(人類粗五欲即財色名食睡)而得薄欲定,捨動擾而進未到定,捨欲界所有而進初禪,復捨初禪而進二禪。如是迅捨迅進而無有住,其要則在精進。精進者、精純專一,有進無退也。

 

第四節  人間聖賢須修證天乘善法

 

如上節言,人天善法當可明了。吾人既為人類,必以人乘善法為本所有事,先修行之。能戒則不害,能施則利人,戒施並修、善根自立。又進而修行天乘善法,為作聖之基。定捨兼行,善根深厚,則可常在人天不墮惡趣。所謂人希賢、賢希聖、聖希天,可見向上之心人所同具,唯在修行之何如。是故說法非以悅耳,在使聞者如實修行,而得法利耳。

第五節  世間善法須有出世善法為本

 

以上所說人天乘善法,均為世間的善法,以其未明一心真如本不生滅而有我執故。就世間言說名之曰善,究屬有漏之福業。若明出世法者,則此世間善法可為修行之初階,不明出世法,則此世間善法僅在人天之中受諸福果。故有出世法為本,而後人天善法之為用乃大也。

 

第六節  聖者之應化不可思議

 

如上節言,佛法流行於世應化眾生,須有出家之人修行出世之法以為根本,而後世間法乃可淨善,譬如源清則流潔也。依於此義,故學佛者首須皈依佛法僧寶。然聖賢之在人類中,或為菩薩化身、或為如來應世、實未易知;但形式雖同為俗人,而能以世出世間諸善法化導人者,即為行佛菩薩之道矣,聖者之應化於世,其不可思議如此。

 

第三章  佛教與中華民國的關係

 

如上章諸節所言,佛乘與人世的關係既深且切,聞斯說者必於其本國關係聯想及之。今吾與諸善士諸信女皆中國人,當必聯想於吾人之依報國土而作是言,佛教於中華民國宜乎不宜乎?其關係又何如乎?故本章即對此疑問而解說。

 

第一節  佛教本超脫於國族的封蔽

 

於此有須先明者:即佛教之流行於世本非以國家為範圍,亦無有民族之界域,蓋超脫於國家民族之封蔽,一切平等,非依國家民族習慣義理上而立教義故也。如釋迦牟尼佛之捨國出家,即首先示人不以國家民族為範圍。昔時民族之階級(如婆羅門族、剎帝利族、毗舍族為征服者,首陀族為被征服者),一律破除,在佛法上均皆平等,蓋即此意。

 

第二節  佛教適應於國族的治化

 

上節所言超脫之義,非謂與國家民族斷絕關係。誠以我佛立教廣大無礙,既不以一國家一民族為範圍,即能適應於任何國家任何民族而顯其功用。國家民族各各不同,亦不妨礙其普遍圓融之樂利。譬如日光照耀遍滿天下,就其光照而言不限方所,不論何人何地皆可取為益我之資。佛教之以正法流傳於世,亦復如是。依於斯義,而佛教與中華民國之關係可以見矣。

 

第三節  救中華民國須有藉乎佛教

 

今日中國際此內憂外患離亂紛擾之時,國內賢豪之士日夜憂思往來奔走,無非為救護國群,然而亂靡有定也。茲言救護須有藉乎佛教者,豈謂佛教具何強大權力而可定亂弭兵乎,亦唯推查亂源基於人心之無所歸宿 (參看序論 )。東奔西突未得南針,是以導正人心即為根本之救護。而導正人心之道,須有藉乎佛之法門也。

 

第四節  吾國問題即人世問題

 

況乎吾國治亂,非僅關於吾國自身,而為全世界之所繫。試觀最近之歐洲大戰,實因土耳其問題醞釀而生,吾國際此世亂初平之時,倘無善法以自解決,不難復釀全球第二次之大亂。此非危言聳聽,察微知著,理有固然,是故致吾國於安寧,即為全世界造幸福,是又不得不賴乎救世大悲者所垂之教化矣。

 

第五節  宏揚佛教須有藉乎中國

 

如上所言知中國須有藉乎佛教。茲就佛教觀察,其能昌明宏揚於當今之世亦須有藉乎中國,二者相需如魚如水。請試言之:佛學發源於印度,今則反形衰落,以印度婆羅門古教復興,奉之者十居六七,回居十二,耶居十一,奉佛者百僅二三,末法之世已應如來預言。而錫蘭僅有小乘,大乘佛種之不斷,今則端在中國與日本。日本佛教雖盛,而於佛乘理行殆不如中國體會精深,創立各宗無大殊勝。近且專以國家為本,兼重歐化,佛教實居第三位,僅能為其國家所利用,宏揚之責當不屬之。至若中國大乘八大宗派盛行已久,教理行果燦然美備,誠欲昌明佛教普利世人,舍中國外實無第二者能當斯任,願國人勉旃!

 

第六節  佛教問題即人文問題

 

現今之中國,已為世界文化之中心(序論第三章第五節)。然而舊有之儒學道法以與歐化不能相融洽故,已呈破壞之相,不足以收拾人心。以言西歐,耶教早已失其信仰,科學則經歐戰以後世人早知其不足恃,其餘宗教學派亦無可憑。微細觀察,可以代表東亞之文化者、唯有佛教,可以融攝西歐之文化者、亦唯有佛教,世之高明之士多見及之。故佛教問題,實為全世界人文之所繫,應時行化,不容緩矣。

 

第四章  佛教流傳於人世的現在將來

 

甯息世界之亂源,釀造世界之文化,滿足世界之人心,均有須乎佛教。則佛教之流傳自不容緩,今請於事實上進而討論其方法。分六節說之。

 

第一節  佛教住持僧之整理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古今常住待人弘其道用於世耳。流傳佛教非惟僧眾之責,而在家者亦為重要。請先就僧眾而言:住持僧之義,謂能保住任持佛法,不使隨世亂國變而有遺失更改。如沙彌、沙彌尼、比丘、比丘尼等,均住持僧。故僧非指一人,蓋出家眾和合之稱,謂之僧徒、謂之僧眾、即有教徒團體之意。其責任既以住持佛法為先,則此住持佛法團體不可以不亟圖整理。現在吾國僧徒雖有數十萬之眾,而形式散漫綱紀凌亂,實可謂之無組織;負此住持佛法之責,已屬勉強,遑敢望其能弘揚乎。此僧徒之整理不可緩,已於覺社叢書、海潮音、整理僧伽制度論詳言之,並及其方法。茲不復贅。

 

第二節  佛教正信會之建立

 

弘揚佛教不限於出家之人,而在家之信修正法者責任轉重。何則?僧徒既已出家所先在於修己,宜於靜而不宜於動,住持儀範是其專責,流布世間但隨分行之。若在家者、既起正信即當以行菩薩道為先,所謂自未得度能度人者菩薩發心,故在家者首重在弘法利人之事。現在信修正法之人已非少數,要組織佛教正信會,使有統系,然後由本國推行於他國乃至全世界,斯弘法之事業乃大。

 

第三節  設施佛教的教育

 

昔吾國天台、淨土、禪宗各叢林,實為僧眾教育之所。迄今遺制猶有存者,亟宜取而改善之,使具學校精神。若在家者,則各種學校均應設施,或與僧徒共校。有此教育,則無論在家出家,真能明理修行而得解脫,此為根本的佈教。

 

第四節  施行佛教的大悲救世事業

 

現在信修正法之人,無論在家出家大都以無事為樂。此其誤點,一、在以為坐禪念佛即為修行之能事已畢,二、在不能明本心、不知報佛恩、以繼救世大悲之志。不知六度萬行,利世為多,坐而不行實與菩薩發心之旨相違悖。而且吾人得少法利當有報恩之心,若能發大慈悲、行菩薩行,於己即為修行之功,於佛即為報恩之事。是故佈教博濟等,均為大悲救世之事業,允宜次第施行。

 

第五節  佛教協會

 

如上所言在家出家各有組織之團體,則更須聯合一致立為協會,始為全備。且教無國界種界,尤宜從近及遠,自東徂西,將來推行全球則佛法乃大利樂於人間世。是故僧徒之數不必加多,而正信會員則多多益善,雖全國全世界人共同組織可也。

 

第六節  將來的佛教徒眾

 

佛教之利樂既已普被全世界,則將來之世界,即為由染濁而轉為淨善。彼時之人亦當皆為三業清淨之善人,似乎在家出家已無分別,於斯之時出家之僧徒其仍有乎?抑無須有乎?對此問題,須知小乘證果即生成辦,非在家者之所能,必須出家勤修三無漏學,始登無學。由此言之,雖此五濁惡世轉成美善之時,仍有佛教出家徒眾也。

 

本章所言雖云規模宏大,要皆切近之事實。佛法非尚空談,重在實行:所望善男子信女人同發大心,利人利己!先立佛教正信會以為基礎,便從修習,會眾漸增、則可逐漸推行所應行事,自有達此圓滿目的之一日,願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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